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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辦理事項】
辦理本縣112年度成年心智障礙者及重度以上肢體障礙者社區居住與生活服務
【辦理實施期間】
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
【辦理實施地點】
竹北市、湖口鄉及關西鎮,共13處延續性據點
【申請資格】
1. 財團法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
2. 社團法人身心障礙福利團體
3. 財團法人基金會其捐助章程明定辦理身心障礙福利事項者
【辦理實施期間】
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
【應備文件】
(一)實施計畫與申請資料檢核表內相關資料
(二)服務計畫書內容應含:
1、服務對象、人數及需求評估:針對服務對象進行需求評估、設定年齡、身心狀況等服務對象資格。
2、空間規劃:房屋屋況檢核表、房屋設施檢核表及空間配置圖。
3、服務內容及流程:含方案內容及執行方式、開發個案方法、接案流程、開案標準、結案標準、評估方式、居住環境維護及財務管理制度等。
4、預期效益:經營本案所帶來之預期成果。
5、服務管理之執行能力評估:包括督導系統、計畫執行進度、服務管理有 關規定及自我評估指標與方法等。
6、申訴管道及服務使用者權益保障措施(含與服務使用者之契約):如個案資料管理、隱私權維護、申訴處理、爭議事件處理流程。
7、社會資源開發與運用及其他支援能力:建置在地資源網絡、內部資源投入等創新方案或在地特色呈現:思考本案的獨特性與差異性,或在地特色的融入與運用。
8、前次評鑑或輔導建議事項改善情形。
9、專業服務人力之安排:
(1)工作人員資格及專業能力:服務組織與人力、包括組織結構圖、人力配置、資格、職務內容、福利概況及其他可配合服務之相關人力資源。
(2)工作人員督導及訓練計畫:相關督導及在職訓練計畫等。
(3)工作人員久任獎勵機制:含新進人員及原工作人員的久任計畫等。
10、經費概算應包含下列內容:
(1)服務費。
(2)工作人員薪資。
(3)加班費及留任獎金等福利費。
(4)勞保、健保及提撥勞退準備金。
(5)夜間生活協助費。
(6)房屋租金 (自有房屋不得申請租金獎助)。
(7)充實設施設備費。
(8)專案計畫管理費。
(9)活動費。
【備註】
請有意願者檢附本計畫甄選須知第六點應備文件,於111年12月21日17時前,送件至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B棟1樓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(須彌封)。